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拆迁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拆迁款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认定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一般来说,只有被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下,拆迁房才属于共同财产。另外,有些夫妻可能忽略了拆迁的房原本就是父母的,那么政府所返还的这套安置房本来就归父母所有,这样一来的话,这套拆迁房和夫妻双方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