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隆胸致死案责任尚未尘埃落定,如今,多名此前在大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大连艺星”)预付费的消费者陷入退款无门的境地。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7月30日起,大连艺星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得知情况后,曾经缴纳费用但未接受完服务的消费者纷纷上门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大连艺星方面将消费者信息统计完后称很快会进行退款。其后,却陆续以春节假期、财务系统关闭、疫情影响等原因不断拖延。
如今,大连艺星仅在医院大门处提供两个咨询电话后就人去楼空,而这两个电话现在已经全部关机。大连艺星曾经的销售人员、医生甚至领导也纷纷离职。
“艺星自己出了医疗事故、倒闭了,倒霉的是消费者吗?谁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什么我们去哪儿投诉都没用呢?”一名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质问道。
大连艺星是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星医美”)全资子公司,于2013年入驻大连。艺星医美品牌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艺星医美方面一定会履行合约,不会不负责任。如果未来大连艺星还能重新开业,消费者还可以继续到大连艺星接受服务,也可以到就近的其他艺星医美的机构接受服务。如果这些条件都不能满足,艺星医美方面会退还款项。
不过,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均表示,不愿再到大连艺星或相关机构接受服务,只希望能够早日收到退款。
易地“营业”
小贝(化名)在2018年12月参加大连艺星的“双十二”促销活动,缴纳了一万余元,购买了一整套服务项目。之后由于时间不便等原因,小贝只做了其中3个项目。
2019年7月5日,大连艺星顾客隆胸致死事件事发,小贝得知后立即找到负责自己的销售人员要求退回剩余款项。该销售人员当时表示,款项无法退回,医院也不会有事。
很快,当年7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与中山区卫健局等部门一同到大连艺星进行现场检查。7月30日,大连艺星开始停业整顿。
“停业肯定是因为前期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现在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还需要划定责任。”彼时,中山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曾向记者表示。
看到大连艺星已经停业,小贝再次找到销售人员希望退款,该销售人员仍然表示,医院只是在做检查,可以先到大连艺星的“合作医院”大连爱丁医疗美容诊所去做剩余项目。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大连爱丁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丁医疗美容”)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丁欣和金大伟分别持股51%和49%。
从股权关系来看,爱丁医疗美容与大连艺星并不存在关系。
此外,在2018年8月,爱丁医疗美容由于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受到原大连市西岗区卫生计生局两次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除了小贝,很多要求退款的消费者都曾被介绍到爱丁医疗美容去做剩余项目。曾有大连艺星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表示,大连艺星暂时把爱丁医疗美容“收购”下来,所有项目停业期间都在爱丁医疗美容做。
实际上,有消费者告诉记者,大连艺星当时租下了爱丁医疗美容的地下一层,把设备搬入,从2019年7月一直提供服务到11月末。
曾有到过爱丁医疗美容地下一层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该区域面积很小,当时包括艺星医美一名皮肤科院长在内,很多大连艺星的工作人员都在那里工作。
不过,到2019年12月,大连艺星在新地址也不再提供服务,开始与消费者沟通退款事宜,但进展并不如消费者预想顺利。
退款无门
除了一些消费者购买的服务项目无法进行,还有些已经缴纳订金的手术无法开展。
2019年上半年,小泉(化名)通过微信向一名销售人员转账3000元,作为面部吸脂手术的订金,手术总价一万余元。当时的小泉还未满18周岁,后考虑到自己尚未成年,小泉向销售人员表示自己还未成年,不愿做手术,希望退回订金。销售人员却回复称:“我们艺星从来不退款,要不你就等成年了再来做。”
2019年10月,小泉听说大连艺星出事,再次找到销售人员要求退回手术订金。最初,大连艺星的销售人员均爽快表示能够退款,并让包括小泉在内的消费者填写“退费申请单”,统计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等。当时,大连艺星方面表示,最晚两个月之内退款能够到账。
两个月之后,仍没有消费者收到退款。在消费者催促退款期间,销售人员均用类似的话术,对自己的顾客称“上一批已经收到退款,下一批就是你”,“我帮你申请加急,你最近关注自己银行账户”等。
然而不久之后,包括这些销售人员,还有医院医生、甚至管理人员却纷纷从大连艺星离职 。在消费者的一再催促下,一些工作人员甚至直接将对方微信拉黑。
医院停业后,大连艺星在门口贴出告示,提供了两个供客户咨询用的手机号码。记者拨打这两个手机号码,目前都是关机状态。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仅一个维权群中就有至少40名消费者总计40余万元已缴款项未能退回。这些消费者,少则已经缴纳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截至发稿,这些消费者仍没有收到任何退款,且已经无法与大连艺星取得联系。
大连艺星是艺星医美全资子公司。眼看大连艺星的工作人员陆续“失联”,曾有消费者拨打艺星医美客服电话要求退款,“工作人员则对其表示,大连艺星已经承包给个人,艺星医美不负责退款。”
但实际上,大连艺星目前的全资股东仍为艺星医美。
大连艺星所在的中山区昆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连艺星方面向该所表示,由于疫情原因,上海总部(艺星医美)还没有上班,等到上海总部上班,将拨款退费给消费者。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未通过首批备案
大连艺星的一系列风波缘起于一台隆胸手术。2019年7月5日,大连女子王丽(化名)在大连艺星进行隆胸手术。手术开始4小时后,王丽出现心脏骤停,后送往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如今,事件已经过去8个多月,真相却仍未水落石出。
2019年8月,由大连市中山区卫健局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辽宁省临床病理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王丽符合因双肺栓塞伴过敏反应,继发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死亡。王丽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常见安眠镇静类药物、有机磷农药成分。
其后,王丽家属再次委托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得出了上述与之前不同的结果。
二次尸检报告显示,未检见各器官存在可以说明死因的原发性疾病及过敏反应的病理形态学改变,也未检见可以说明死因的肺脂肪栓塞的病理形态学改变。分析认为本例死亡符合手术过程中使用的麻醉药物所致。
王丽当天的手术共有5名医护人员。主治医师张某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显示,其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主要执业机构为大连艺星。麻醉师徐某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执业地点为大连艺星。其他3名为医师助理和护士。
不过,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麻醉医师徐某的麻醉医师级别不允许其独立进行全麻手术。此前,中山区卫健局方面对此予以证实。记者得到的大连艺星医护人员名单显示,麻醉医师徐某的任职资格为医师。
2019年12月4日,大连市卫健委印发《大连市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强化麻醉质量安全管理,并特别提到,落实民营医疗机构麻醉科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麻醉科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未设置麻醉科严禁开展全麻手术项目。
自大连艺星事件发生后,大连市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整顿工作。2019年7月29日,大连市卫健委发布《关于集中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7月30日至8月12日进行集中整治,提出了四项工作内容,包括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制订并遵守相关制度;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2019年11月19日,大连市卫健委公布首批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备案结果,经机构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审核、市医学会专家核准,确定93所医疗机构的3265个医疗美容项目准予备案。文件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将备案项目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诊疗科目和备案项目开展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超项目执业。
记者检索发现,在93所经核准的医疗机构中,已经没有大连艺星。主治医师张某和麻醉医师徐某也未在经核准医师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