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新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这是自1988年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出台以来的第5次修法,也是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放在最重要位置,体现在每一项条款中。在与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细化规范了网络保护、剧本杀、网络欺凌预警等近年来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法规三处副处长赵晓琦表示,这次修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把保护未成年人的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地调动好和运用好,让孩子学会互帮互助、学会自我保护。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的意见直接影响了最终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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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法规三处副处长赵晓琦。新京报记者 李欣侗 摄
尊重孩子的需求,“条例没有一味去限制”
新京报:从启动立法到表决通过经过多长时间?是一个怎样的过程?
赵晓琦:从开始立项调研到最终审议通过大概两年时间。我全程参与了从调研到一审、二审、三审表决通过的全过程。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也为国家提供了比较好的“北京经验”。在这次修订之前,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经历过4次修改,分别是1992年、1997年、2003年和2013年。
这次修改主要是因为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0年进行了修订,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6大保护体系。对照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发现,北京市当时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缺少像网络保护一类的内容。因此,为了与上位法实现较好的衔接,2021年我们就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列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于当年进行了立项论证。
新京报:条例中最大的亮点、最能体现北京特色的部分有哪些?
赵晓琦:作为地方立法,北京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是秉承了国家法的理念和原则,既要守住法制统一的底线,又要有自己的特色。因此,立法过程中还是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切入点去考虑,而不是大而全地照抄。
比如,网络保护这部分内容在之前的“老条例”中是没有的,这次修订增加了这部分内容,并且在国家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网络保护相关主体的责任,分项列明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要做的事情。
举个例子,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孩子在网上遇到问题时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反馈,所以条例就明确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要建立明确的投诉举报渠道。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内容审核、设置防沉迷措施、建立网络欺凌预警机制等。
新京报:将剧本杀等新兴娱乐方式纳入条例,有何考虑?如何把握边界?
赵晓琦:我之前没有玩过剧本杀,这次特意“蹲点”,想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吸引了他们?隐患又在哪里?我发现北京做得还是比较好的,剧本杀店门口一般都会张贴告示,提示哪些时间段不接待未成年人。有一些剧本内容也是比较好的,比如可以让未成年人体验防拐卖的场景等,这种沉浸式的互动体验会让他们有一种切身体会的感觉,明白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剧本杀这类新兴娱乐对孩子们的吸引力比较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现实娱乐需求,条例没有一味去限制,而是对剧本杀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个积极的回应,要求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同时鼓励创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作品。让孩子们去正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限制,这是我们当时的一个想法。
“孩子们的意见提得非常实”
新京报:条例最想要解决什么问题?立法者的初衷是什么?
赵晓琦:条例最想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把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各个方面的保护力量积极地调动好和运用好,要让孩子们知道有这么多人、这么多力量在保护你,特别是还要让孩子们学会互帮互助、学会自我保护。
说到初衷,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极致的追求就是希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也是一位母亲,希望能把孩子们保护好,这是一个最简单、最朴素的想法。孩子们真正能够通过法律得到权益保护,能够在一种尊重平等的环境下平安快乐地成长,自主地去掌握未来、享受幸福,这是我们希望制度所能实现的一个目标。
新京报:起草审议过程中,哪些声音影响过你们的决定?
赵晓琦: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孩子们的声音。我们曾经到北京市一五六中学调研,希望听听他们的意见,也让他们看看法条中有没有哪些他们看不懂的。孩子们非常可爱,积极踊跃地在发言,虽然只是一个午休的时间,但是我收获特别大。
其中,有一个孩子就提到,法规31条要求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要查验身份证和同住人信息,这里面有宾馆、旅馆、酒店,她说家长带她去民宿的时候,没有查验过这些,应该把民宿也加进去。
我们当时就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点,孩子们的意见提得非常实。回来以后,我们迅速查阅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发现近期我们国家对于乡村民宿也要落实未成年人的“五必须”的查验作出了规定,所以我们就根据孩子们的意见补上了这一条。
“应该让孩子们知道这部条例”
新京报:条例已经于6月1日施行,作为立法者有什么期待?
赵晓琦:在学校调研的时候,我问孩子们,你们知道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吗?他们说我们知道。我又问,你们知道我们北京市有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吗?孩子们很实在地摇了摇头。
这对我的触动挺大的,一部条例,不能只是好看,摆在那儿,还应该让人用,特别是给孩子们的法,不能只有我们大人在看,而是应该让孩子们知道。未来普法宣传的工作还很重。
所以,一个最朴素的期待就是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作为立法工作者,立出来一部法规,肯定希望它是发挥作用的,能帮助到大家的。
其实,现实中,爱孩子的人很多,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也都在努力着。特别是我们的孩子们也在不断地强大,他们懂得自我保护,也懂得互帮互助。
我们的立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将来还会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我相信,未来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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