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有效吗
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无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才生效。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二、质押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
质押股权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一般情况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股东转让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