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房子抵押给别人,那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
根据可以抵押的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所以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抵押的。
二、抵押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六)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七)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八)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三、房子抵押了还能卖吗
被抵押了的房子,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
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如果抵押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归卖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卖房人继续清偿。其次,如果抵押人不同意,则卖房人与买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由买房人代为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用于卖房人清偿所欠抵押人的款项后,抵押人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过户给买房人。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买卖房屋,卖房人都应当事先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