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Acceptance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审单无误后,先在该远期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等到该远期汇票到期,付款行才进行付款的信用证。由于这种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所以,也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Credit)。因此,这种信用证业务,除了要遵循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外,还要遵守有关国家的票据法的各项规定。即采用此种信用证时,指定银行应承兑信托受益人向其开具的远期汇票,并于汇票到期日履行付款义务。
承兑信用证共分为几种?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其标准各异。若按照兑付的方式来划分,可将信用证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四种。
按《UCP500》规定,开立信用证时不应以申请人作为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信用证的汇票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银行,不论由谁承兑,开证行均负责该出口人汇票的承兑及到期付款。由于承兑信用证是以开证行或其他银行为汇票付款人,故这种信用证又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L/C)。这种信用证的汇票,由于承兑人是银行,较易到贴现市场去转让,因此对受益人就比较有利。承兑信用证一般适用于远期付款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