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立案、2.受理、3.开庭、4.裁决。
打官司首先就是立案,立案的前提必须先写起诉状,稍微有些文化的你可以百度下起诉状的格式,自己参考下写。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找律师代理,那更省心。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期限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当事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情况。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当事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