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合并的程序要点有哪些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找法网提醒您,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
企业合并后员工是否有补偿金
企业合并后员工选择离开的是有补偿的。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可以以现金、股权或者债权等方式支付。一般情况下,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等,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
公司合并和收购的共同点
1.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两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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