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级中学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在校初级中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