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现场抓违规 低层老旧小区乱充电现象仍存

2021-08-06 15:47:49
来源:春城晚报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规已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北京、广西、西安等地相继开出了新规实施后的“第一张罚单”。

新规施行几天来,昆明的情况怎么样?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走访。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现场抓违规

在昆明市西北新城片区的一个高层小区里,消防员进行走访检查,在一个单元中有两辆电动车停在了单元门厅里。这是不是就违反规定了?昆明消防员介绍:“8月1日施行的规定中,在高层建筑中,不能在走廊或者电梯口、消防安全通道进行电动车停放,按规定这就属于违规停放了。”

据小区保安介绍,楼道停放电动车是偶尔现象,大多数业主通常是把它们推到保管站停放,少数业主会图方便将电动车骑到楼道中摆放。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提醒,该位置属于风口,如果起火,烟会倒灌进去,火势较大的话会影响人员的疏散和救援行动,将会威胁到整栋楼住户的安全。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在检查过程中,第一次发现此类问题会对业主和物业进行批评教育,但如果再次检查出现拒不改正的情况,会进行罚款及相应的处罚。

低层老旧小区乱充电现象仍存

可能有人会想,那低层建筑是不是就管不到了呢?其实,针对所有建筑物包括低层建筑,不管是消防法还是地方性法规,都有严格的规定:禁止电动车乱停、乱放、乱充电。

近日,记者在昆明主城区进行了随机走访。位于科泰路附近的春光小区里虽然有两个电动车保管站,但在单元楼门口依然有电动车停放,特别是晚上停得更多。

小区居民介绍,经过几次整改,小区单元楼道里停放电动车的情况几乎没有了,但是门口依然会有人停放电动车。此外,“飞线充电”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有居民表示担忧,“近期天气热,人又多,活动多,家中孩子又放假,电动车要是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老旧小区的这些乱象,虽然这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新规没有涉及,但在我国消防法以及地方性法规里都有明确规定。2019年8月7日,新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结合《消防法》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增设了禁止性条款和处罚规则。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如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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