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法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正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能偏袒一方。
(三)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以外,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公开进行。
(四)自愿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五)及时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依法处罚,不能久拖不决。
(六)注重教育疏导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治安调解可以委托他人吗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调解,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参加调解。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