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众议院议长的佩洛西,到底有什么权力,敢跟拜登这位美国总统“对着干”呢?她又为何这么做呢?
其实,这得从两方面来说。
首先,从美国宪法的规定来看,众议院议长,是美国“第三号政治人物”。这不是说众议院院长这个身份,就相当于总理或者副总理这种,具有明确权责的政府高层,而是说她是紧急状态下,美国总统的第三顺位“继承”人。
美国三权分立的体系下,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总统掌握行政权。而国家的内政外交,都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
从这个角度来讲,美国最有权力的人是总统,第二跟第三有权力的,应该是国务卿、国家安全顾问、甚至政府各部门的部长等等。
至于参众两院的议员,他们本身类似于我国的“人大代表”,有政治身份,却不一定有太大的行政权力。
那么为何通常将美国众议院议长,这么一个根本不具备任何行政权力的人,当成是美国“第三号人物”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理论上,美国的行政权力完全是总统一个人的,其它政府机构官员,都属于总统的幕僚,这些人的权力,不来自于宪法或者人民,而是来自于总统。因此,谁离总统的位置最近,谁就拥有更高的地位。
而根据美国宪法,一旦出现紧急状态,总统不能履行职责的时候,那么第一顺位代替总统履行职责的,是兼任参议院议长的美国副总统,现在这个职位是哈里斯的。如果哈里斯也不能履行职责,那么第二顺位代替总统履行职责的,就是众议院议长佩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