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73条停车费
关于新物权法73条停车费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可以拒交停车费吗
1、业主可以拒交停车费吗?一般来说,业主不可以不交停车费,只是作为业主,可以比外来车辆优惠一些支付停车费。毕竟停车处未购买停车的车位,不属于你的财产,属于一种*关系,所以需要支付停车费的。
2、其次,小区停车收费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种情况可以收费的是业主。
3、第二种则是管理费,不过需要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以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实际是车辆保管费。
4、此外,小区内规划设计明确为专用车位、地下车库等部分都属于专用部分,产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划。而公共区域的临时占用车道车位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费多少由全体业主说了算,刨除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之外的费用应该归所有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