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减名字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律诉讼并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单方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和证件有:身份证和其复印件、生效的判决书和能说明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没有什么限制的,只需直接按照以上步骤进行办理即可。
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减名字,办理过程中需要房产证上所有名字人亲自办理,不能缺少,否则无法办理,因为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多个人共有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其他人的所有权,名字一旦减去就等于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了,所以放弃房产权的所有人必须亲自去办理。
如果是夫妻双方需要在房产证上加或减名字的,办理过程中是不收取契税的,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时被视为买卖的,所以要收取契税;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具体的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大致相同,只需缴纳一定的契税即可办理,契税费从1%-3%不等。
房产证上去掉共有人名字
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般只登记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如果只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