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有哪些
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有如下几项:
【资料图】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二、父母有退休金赡养费付多少
父母有退休金赡养费付多少要看父母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经济水平、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如果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三、赡养可以签订协议吗
赡养可以签订协议。在签订赡养协议的时候,但是找法网提醒您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2.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
3.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
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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