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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4月2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一季度,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0元,同比增长5.4%。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全面恢复。
我省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5.4%、4.3%、3.4%和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37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20元,增长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13,同比缩小0.03。
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65.11亿元,同比增长7.9%。从行业看,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分别增长13.3%、9.1%、24.3%、18.5%。基本生活类消费需求较旺,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2%、20.3%、14.8%。
升级类消费较快增长,限上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18%。出行类商品销售稳定增长,限上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16.4%。限额以上实体商品零售额增长9.6%,限额以上网络商品零售额增长9.4%。
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1.1%。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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