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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4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北京2023年高招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规定》显示,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等级考”)。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级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100分。本科批次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六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高招办将依据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以及高校提前确定的招生专业对学考等级考的科目要求,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后,整理形成《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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