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况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

2023-05-23 14:26:5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书怎么写的

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书应写明:

1.转让方、受让方;

2.协议的具体事项;

3.转让金额、付款方式;

4.产权归属;

5.协调和处理、违约责任以及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方式等相关条款。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存在差异,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宅基地使用权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且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关键词: 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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