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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老城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6月,被告全某、汪某与原告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约定原告李某为被告家的坟墓修建防水墙,被告按实际施工材料支付费用。原告李某将防水墙修筑完成后,被告二人通过微信视频验收表示满意,但二人觉得建设费用过高,拒绝支付。为此,原告李某于2023年8月2日清晨来到法庭,请求法庭出面调解。
老城法庭负责人万华锋在了解情况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与法庭干警一道顶烈日冒酷暑,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深入建设现场勘察,对防水墙的地基用料、土石方的数量等进行了详细勘验。随后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在调解环节,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所述,安抚双方情绪,再以面对面的形式,拿出准确的建设数据,按照市场价进行测算,讲明法理与情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出具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建设费14000元。
诉前调解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受理前的调解方式,既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节约司法资源。老城法庭始终将“为群众办实事”摆在前,做实诉前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效率和温度。(供稿:淅川县法院 王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