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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刘某当庭支付7000元欠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30000元,由于刘某当时急用并未向张某写借条,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尚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朋伟详细了解案情,因双方是朋友,借款数额较小,为了减轻当事人之间的诉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承办法官张朋伟结合双方矛盾争议焦点,以“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理念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欠款金额为20000元,刘某当场手机转账7000元,剩余欠款分期还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冯占华 耿贺云)
关键词: 西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