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诉讼超过三年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过了三年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要受理立案,并且不会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是被告接到起诉通知后可以选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会进行审查并根据使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原告败诉驳回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不以己超诉讼时效抗辩,而且原告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话,依然会判决原告胜诉的,通常诉讼时效抗辩在一审审理阶段提出法院才会受理。
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当事人又拥有了3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那么法院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时间也是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