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通海县召开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媒体通气会,通海县决定在杞麓湖临湖区老环湖公路以下开展3.59万亩的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建设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
今年5月17日,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督察通报指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省、市也多次召开会议,对杞麓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行研究,要求通海县以革命性举措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
通海县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决定在杞麓湖临湖区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建设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区,解决杞麓湖径流区特别是老环湖公路以下耕地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问题。
此次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权属。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后由玉溪市抚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涉及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严格实施休耕,建设以生态湿地为主的湖滨生态修复带,其余土地开发与利用必须严格遵循玉溪市、县农业产业发展及种植标准要求。将按照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原则,鼓励多样化的经营。
为拓宽土地经营权流转区群众增收渠道,通海县将鼓励并优先满足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内的农户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对统一流转后的土地进行返租,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和种植标准进行种植。同时,鼓励支持土地流转范围内群众到杞麓湖径流区外流转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或者就近到企业、合作社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