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物业管理条例听证会代表:物业收支透明是难点 细化空置房的管理

2021-07-30 16:08:39
来源:春城晚报

昨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听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听证代表各抒己见,无人对听证稿中提出的“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在房屋交付后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发表反对意见。

希望物业收支更透明

听证代表、昆明理工大学房地产产业链研究中心主任邓晓盈:在实际执行中,要成立业委会很难,业主大会的召开覆盖面不广,建议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实施管理职责。“今年昆明市住建局曾发布让物业企业公布物业管理收支的规定,但我在的小区就没公开。在物业收支透明方面,究竟是通过物业企业自查还是由第三方审计后再公开,这是难点,也是所有业主关心的问题。”

细化空置房的管理

听证代表、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张仪姬:条例细化对空置房的管理。此外,由于集中业主比较难,业主大会的召开很难,建议采用社区选取楼长。目前国家在提倡发展新能源产业,在充电桩的安装配套上,条例也应有所体现。还有就是小区内的广告设置也应征询业主代表的意见。

与停车管理办法衔接

听证代表、昆明市交运局工作人员刘祖鹏:条例与《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衔接。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鼓励将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优先提供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求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建筑区划外的其他人;鼓励自有车位、车库的业主,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将车位、车库临时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或者建筑区划外的其他人使用。

听证代表、昆明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章辉说,鉴于业主大会召开难度很大,建议将业委会的任期不超3年延长为不超5年,这也与住建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相一致。也有听证代表建议:应明确物业企业分类为生活服务类,以方便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申请配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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