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怎样才能收养小孩子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五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