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69条是什么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谁承担?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于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的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先由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